根据《贵州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贵大发〔2021〕74号)精神,为做好2022-2023学年研究生二年级学业奖学金及单项奖学金评定工作(以下简称“评定工作”),确保评定工作做到公正、科学、规范,现就做好评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工作基本要求
(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注重研究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综合表现。
(二)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在评定工作过程中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维护研究生的正当权益。如有弄虚作假、渎职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非在职研究生可参与学业奖学金的评定。
二、评定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请
1、二年级学业奖学金申请时间:申请人需在2023年10月22日之前将申请材料交至各班规定收集点(由班长确定),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经班委学生代表审核无异议后,将所有材料于2023年10月25日早上11点前交至研究生科415室。
单项奖学金申请时间:申请人需在2023年10月23日早上10:00-下午16点之间将申请材料交至研究生科415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所有申请材料的认定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未在该时间段的所有材料,不能作为本次奖学金的参评材料。
2、在校级研究生组织服务期满一年且考核为优秀的研究生,可向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管理工作处)申请单项奖学金。
3、材料提交
纸质版材料:
①《资环学院2022-2023学年研究生二年级学业奖学金综合成绩汇总表》;(附件5)(表中各加分项目名称必须按照⑥支撑材料复印件摆放顺序罗列)
②《贵州大学2021-2022学年研究生单项奖学金评定信息汇总表》。(附件6)(表中各加分项目名称必须按照⑥支撑材料复印件摆放顺序罗列)
③封面
④目录(必须按⑥支撑材料复印件摆放顺序罗列)
⑤成绩单(班级课程成绩);
⑥评定期间有关的学术论文、科研项目、专利、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摆放顺序要跟①、②、④中对应的项目顺序一致。(另需提供对应的原件现场审核)
电子版材料:请交纸质版材料时用U盘现场拷贝。
1.《贵州大学2021-2022学年研究生二年级学业奖学金评定信息汇总表》;(附件4)
2.《贵州大学2021-2022学年研究生单项奖学金评定信息汇总表》。(附件6)
(二)审核初评
根据二年级学业奖学金及单项奖学金评定条件进行评定,评定结果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公示(附件3、附件5),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管理工作处)。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管理工作处)根据单项奖学金评定条件对校级研究生组织单项奖学金进行评定,评定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
(三)校级审定
校评优评奖委员会对二年级学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进行审定,并公示审定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后发文表彰。
(四)颁发证书及奖金
二年级学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证书由学校统一制作发放,奖金由财务处统一发放至学生校园一卡通账户。在奖金发放之前学生要将校园一卡通账户升级为一类卡。
三、相关要求
(一)研究生同学要认真阅读相关通知及要求,认真研读本单位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对不清楚的内容要积极与所在老师沟通。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各阶段的相关工作。
(二)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认真核定申请学生提交的材料。学生隐瞒事实或提供不实材料的,任何时候一经查实,将取消评定资格,追回已发证书和奖学金并按规定给予相应处分;若工作人员在审查过程中出现作假、违规等情况,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责任。
(三)在二年级学业奖学金的评定中,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设博士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设硕士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在单项奖学金的评定中,二、三年级博士、硕士研究生均可申请。各培养单位根据下达经费情况,进行各等次奖学金的评定。除特等奖学金外,各等次奖学金均要有一定比例。
(四)研究生同学在学业奖学金评定过程或公示期内若有异议,可向培养单位、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管理工作处)等相关部门书面逐级反映,相关部门应及时调查并做出最终处理意见。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老师
联系电话:0851-83627875
特此通知。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喀斯特重点实验室
2023年10月20日